陵县
蒙古至元二年 (1265) 改陵州为县,治所即今山东德州市。三年 (1266) 复为陵州。明洪武元年 (1368) 降为陵县,属济南府。永乐七年(1409) 移治德州故城,即今山东陵县。民国初属山东东临道。1925年改属德临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
在山东省西北部。属德州市。面积1213.8平方千米。人口55.7万。辖9镇、3乡。县人民政府驻陵城镇。汉置安德县属平原郡。隋为平原郡治,又分置将陵县,治今县北。唐为德州治。北宋因之,移将陵县于长河镇(今德州市)。蒙古宪宗三年(1253年)升将陵县置陵州,至元二年(1265年)降为陵县。次年复为陵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降陵州为县,废安德县入德州,七年移德州于故陵县(今德州市),十三年置陵县于此,属济南府。1913年属东临道,1925年属德临道,1928年直属省。1939年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属鲁北行政区。1941年更名匡五县,属冀鲁边区二专区。1945年属渤海行政区二专区。1949年复名陵县,次年属德州专区。1952年撤陵县,1961年复置。1967年属德州地区,1994年属德州市。地处黄河冲积平原,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有马颊河、德惠新河、朱家河、笃马河流过。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产以小麦、玉米、棉花、花生为主。工业有化肥、化工、磷肥、毛纺、农机修造、电器、酿造、木器、粮油加工等。104国道及永馆、乐德公路纵横县境。古迹有颜子碑、平原君墓、孙公墓、东方朔墓、神头汉墓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