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
五代梁乾化元年 (911) 改梅溪县置,属福州。治所即今福建闽清县。明 《八闽通志》 卷2《地理 ·郡名》: 闽清县,“县溪与大江汇,江水浊而溪水清,故名”。元属福州路。明、清属福州府。1913年属福建东路道。1914年属闽海道。1928年直属福建省。
在福建省东部、闽江中下游。属福州市。面积 1469 平方千米。人口30.1万。辖11镇、7乡。县人民政府驻梅城镇。唐贞元元年(785年)析侯官县西乡十里置梅溪场,同年升为县。治今梅城镇,属福州。五代梁乾化元年(911年)王闽改名闽清县,以梅溪与闽江汇合处“江水浊、溪水清”,舍浊就清,故名。五代唐长兴四年(933年)王闽属长乐府;五代汉乾祐元年(948年)属福州。宋因之。元属福州路。明、清属福州府。1913年属东路道。1914年属闽海道,1928年直属省。1949年属第四专区,1950年属闽侯专区。1956年改属南平专区,1959年复属闽侯专区。1971年属莆田地区。1983年属福州市。闽江自西北向东斜贯境内,梅溪从西南汇入。水力资源丰富,为全国农村基本电气化县之一,水口电站设此。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有稻、甘薯。水果有橄榄、蜜柚、柿子、板栗。工业有造纸、食品等。闽清瓷器有名。外福铁路及福五、安嵩、五秀等公路及闽江干流航道经此。有白岩山、文庙、白云寺御书碑刻、合龙桥等名胜古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