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
元至元十四年 (1277) 置,属均州。治所即今湖北郧县。同治 《郧阳县志》 卷1: “今郧县为汉郧乡,隶郧阳府,其得名则由郧关。” 明成化十二年(1476) 为郧阳府治。民国初属湖北襄阳道。1932年直属湖北省。
在湖北省西北部、汉水上游,东北邻河南省,北邻陕西省。属十堰市。面积3862平方千米。人口61万。辖15镇、3乡、农林场各1个。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西晋太康五年(284年)置郧乡县,属魏兴郡。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称郧县,属均州。清同治《郧阳县志》:“今郧县为汉郧乡,隶郧阳府,其得名则由郧关。”明、清属郧阳府。1914年属襄阳道,1927年直属省。1949年属陕西省两郧专区。1950年划回湖北省,属郧阳专区。1952年属襄阳专区,1965年复属郧阳专区。1967年划出黄龙、十堰两区设十堰办事处。1970年属郧阳地区,1994年属十堰市。地处鄂西北山区,南、北部多在海拔800米以上,中部汉水谷地。最高峰㟍山海拔1825米。北有滔河向东入丹江,西南有堵河向北注入汉水。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主产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特产白羽乌鸡、茶叶等和全蝎、黄姜、丹参、柏子仁、天麻等中药材。鲍沟稻米著名。矿产有沙金、绿松石、石棉、煤等。有机械、建材、造纸、卷烟、食品、采矿,绿松石工艺品等厂。襄渝铁路、老白公路经境,209国道和郧漫、郧丹公路在城关交会。丹江通航。古迹有梅铺古猿人遗址、伍子胥堰等,建有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