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道
1914年由南路道改置,属奉天省。治沈阳县(今辽宁沈阳市)。辖境约当今辽宁彰武、新民、黑山、北镇、义县、葫芦岛、凌海、兴城、绥中等县市以东,西丰、清原、铁岭、沈阳、灯塔、辽阳、鞍山、海城、大石桥、盖州以西(昌图、康平、法库除外),凌海、大洼、营口以北地区及吉林辽源、东丰、东辽等市县地。1928年废。
1914年6月由南路道改名,治沈阳县(今辽宁沈阳市)。属奉天省。辖沈阳、铁岭、开原、东丰、西丰、西安、营口、辽阳、辽中、台安、盖平、海城、锦县、新民、彰武、黑山、盘山、北镇、义县、兴城、绥中、锦西等县。辖区约当今辽宁省彰武、新民、黑山、北宁、义县、凌海、葫芦岛、兴城、绥中等市县以东,西丰、开原、清原、铁岭、沈阳、灯塔、辽阳、海城、大石桥、盖州等市县以西地区(昌图、康平、法库三县除外)以及吉林省辽源、东辽、东丰三市县。1929年初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