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县
隋置,属高凉郡。治所即今广东高州市。《寰宇记》 卷161茂名县: “以道士潘茂姓名为县名。”另据 《新唐书·地理志》 茂名县: “以茂名水为名。”唐武德初属高州,贞观元年 (627) 改属南宕州,八年 ( (634) 属潘州。后为潘州治,州废后属高州。永徽元年 (650) 为潘州治。五代梁开平元年(907) 改为越裳县。南汉乾亨七年 (923) 复为茂名县。北宋开宝五年 (972) 属高州,景德元年(1004) 属窦州,三年 (1006) 复属高州。元至元初属高州路,大德八年 (1304) 为高州路治。明洪武七年 (1374) 废。十四年 (1381) 复置,为高州府治。民国初为广东高雷道治。1920年直属广东省。1959年析置茂名市,改茂名县为高州县。1993年改设高州市。
古旧县名。隋置,治今广东省高州市。属高凉郡。唐为潘州治。五代梁开平元年(907年)改为越裳县,南汉乾亨七年(923年)复为茂名县。宋属高州,元为高州路治,明、清为高州府治。1959年撤销,其南部区域设茂名市,其余改为高州县(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