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阳县
北魏正始中置,为其章郡治。初寄治梁州(今陕西汉中市)。北周天和五年 (570),移郡县于通江县北七十里涪阳镇。《方舆纪要》 卷68通江县: 符阳废县 “以在符水之阳而名”。隋属清化郡。唐属集州,天宝元年 (742) 属符阳郡,乾元元年 (758) 属集州。永泰元年 (765) 属璧州。北宋熙宁五年(1072) 废。
古县名。北魏正始年间置,无实土。北周天和五年(570年)治今四川省通江县西北涪阳坝。以符水得名。为其章郡治。隋开皇三年(583年)罢郡,县属集州。大业二年(606年)属巴州。唐武德元年(618年)又属集州。八年属壁州。贞观八年(634年)复属集州。长安三年(703年)又属壁州。景云二年(711年)复属集州。永泰元年(765年)又属壁州。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废入通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