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
1946年于倴城镇置,属河北省。治所即今河北滦南县。
(1)旧县名。冀东抗日根据地设。1940年由河北省滦县南部析置。以地处县南得名。1942年撤销,仍并入滦县。(2)今县名。在河北省东部。属唐山市。面积1270平方千米。人口57.2万。辖17镇。县人民政府驻倴城镇。原为滦县地,1942年析滦县设滦南县,因在滦县之南得名。1954年并入滦县,1962年复设,属唐山专区(1968年改地区)。1983年划归唐山市。地处滦河三角洲平原区,地势平坦。境内河渠纵横,有滦河、双龙河、小青河、北河、小青龙河、溯河及滦河下游输水总干渠、第一泄洪道、第二泄洪道等。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产稻、小麦、玉米、高粱、花生,为粮食、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县。盛产鱼、对虾、海米等,有“鱼米之乡”美称。工业有水泥、化肥、造纸、地毯、机械等。坨唐铁路、唐山—唐山港高速公路及平大、唐汀、古倴公路经此。古迹有倴城古城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