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县
①西汉置,属巴郡。治所即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汉建安六年 (201) 为巴东属国都尉治。三国蜀为涪陵郡治。《三国志·蜀书·张翼传》: 建安末 “为江阳长,徙涪陵令”。即此。西晋永嘉后废。
②即涪城县。治所在今四川绵阳市东涪江东岸。《资治通鉴》: 西晋太安二年 (303),荆州刺史孙阜“破德阳,获 (李特) 将寋硕,任臧退屯涪陵”。胡三省注: “此涪陵乃汉广汉郡之涪县,晋梓潼郡之涪城县,非涪陵郡之涪陵。广汉梓潼之涪,今绵州,今人犹谓绵州为涪陵。涪陵郡之涪陵,则今涪州涪陵县也。”
③隋开皇十三年 (593) 改汉平县置,属渝州。治所即今四川涪陵市。以涪陵江为名。大业初属巴郡。唐武德元年 (618) 为涪州治。天宝元年 (742)为涪陵郡治,乾元元年 (758) 复为涪州治。南宋咸淳二年 (1266),与州同移于今市东北之三台山。元还今涪陵市,至元二十年 (1283) 废入涪州。1913年改涪州复置,次年属四川东川道。1928年直属四川省。1983年改置涪陵市。
④南齐置,属涪陵郡。治所在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后废。
(1)古县名。西汉置,治今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属巴郡。东汉先后为巴东属国、涪陵郡治。西晋永嘉后废。(2)古旧县名。隋开皇十三年(593年)改汉平县置,治今重庆市涪陵区。属巴郡。唐、宋为涪州治。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省入涪州。1913年又改涪州置涪陵县。1983年撤销,改设涪陵市。原属四川省,1997年划归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