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镇
即今河北藁城市南梅花镇。1937年10月,国民党五十三军六九一团由地下党员、团长吕正操率领,在此阻击南犯日军,歼敌数百。当夜,六九一团拒绝执行南撤命令,挥戈北上,挺进敌后。此后,日军侵占藁城县,在梅花镇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九九惨案” (农历九月九日)。全镇有一千五百四十七人被杀,四十六户被杀绝,六百余间房屋、店铺被烧毁。
(1)在河北省藁城市南部。面积74平方千米。人口5.7万。镇人民政府驻梅花,人口3900。传昔有梅花公主居此,故名。1953年设乡,1958年撤乡并入南营公社,1961年析置梅花公社,1984年改镇。产小麦、玉米、棉花、谷子。有建材、木器等厂。藁赵公路经此。有梅花惨案遗址及纪念馆。(2)在江苏省泗洪县西北部、苏皖两省交界处。面积93.5平方千米。人口3万。镇人民政府驻吴集,人口1700。1949年设梅花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改乡,2000年置镇。产小麦、稻、花生、棉花、油菜籽等。矿产有石英。有建材、塑料、机械、服装等厂。古迹有赵庄、龟墩、风墩、南墩文化遗址。宁宿高速公路、宁徐公路经此。(3)在福建省长乐市东北部、闽江口南侧。面积6平方千米。人口1.8万。镇人民政府驻梅城,人口1.6万。《读史方舆纪要》福州府长乐县:梅花江“在(福州)府东北五十里,近梅花所城,亦曰梅江,亦曰梅花澳”。明初建城。1956年设梅花镇,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置镇。以海上捕捞业为主,盛产带鱼、鳗鱼、梭子蟹、海蜇。有渔械、冷冻、造船、饲料等厂。峡梅公路经此。古迹有明蔡夫人庙。(4)在湖南省道县北部。面积88.9平方千米。人口3万。镇人民政府驻梅花圩,人口2740。镇以其处宜江北侧,梅花岭西麓,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于此建圩,以岭名。1951年建梅花乡。1958年属车头公社,1961年设梅花公社。1984年改乡,1995年置镇。主产稻,并产甘蔗、板栗、大蒜等。设有圩场,为县北部重要农副产品集散地。有公路通县城。名胜有宜山。(5)在广东省乐昌市西部。面积160平方千米。人口4万。镇人民政府驻梅花圩,人口1720。因镇区处喀斯特小盆地,周围喀斯特残丘散布,似梅花,故名。1950年属乳源县四区,1951年改属乐昌县五区。1955年改设梅花区,1956年设乡,1958年建公社,1983年改区,1987年建镇。地表缺水易旱,荒山地多。主产稻,并产玉米、花生、甘薯、苎麻等。有煤、铜、锑、白云石等矿。梅花猪出名。有农机、竹木器、精干麻、缝纫等厂。坪乳公路经此。罗家渡—五指山小铁路经过并北接坪石—梅田矿线。古迹有梅花仙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