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卫
明洪武十二年 (1379) 置松州、潘州二卫,寻并为松潘卫,属四川都司。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二十年 (1387) 改为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嘉靖四十二年 (1563) 复改为松潘卫。辖千户所一、长官司十六、安抚司五。辖境相当今四川松潘、南坪、若尔盖、红原、马尔康、黑水等县及甘肃迭部县东南一带。清雍正九年 (1731) 改为松潘厅。
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置松州卫,驻松州(今四川松潘县),二十年罢州,改卫为松潘等处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都司。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改为松潘卫。辖境相当今四川省松潘、黑水、马尔康、红原、若尔盖、九寨沟等县及甘肃省迭部、舟曲等县部分地。清雍正九年(1731年)裁卫置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