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县
1913年改昌都府置,属四川省。治所即今西藏昌都县。后属西康省。西藏地方政府设昌都宗。
在西藏自治区东部、横断山区,北接青海省。属昌都地区。面积1.1万平方千米。人口8.9万。辖3镇、12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昌都,系用汉字译写的藏语地名。曾译察木多、羌木多、昌多、叉木多、洽木多、喀木。元为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地。明属朵甘司行都指挥使司所辖。清统治该地称昌都为“察木多”。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将今地敕封给昌都寺活佛帕巴拉呼图克图为香火地。清属(西藏)康区辖地;雍正五年(1727年)划归四川治理。1914年为川边特别区所辖。1928年归西康省(1955年撤销)管辖。1912年设昌都府,1913年废府改县。解放前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昌都宗。1960年与拉多宗合并,复设昌都县。属昌都专区,1970年属昌都地区。地处澜沧江与其两条主要河源扎曲和昂曲的流域。地势北高南低, 5000 米以上的高峰有80余座,平均海拔 3500 米左右。多高山峡谷地域,地形各异。属高原温带季风气候。山顶为牧场,山腰生长茂密的原始森林,谷地为肥沃农田。以农为主,牧业、林业均占相当比重。主产冬小麦、春小麦、青稞、豌豆、油菜籽、马铃薯等。畜产牦牛、犏牛、藏系绵羊、山羊、马匹等。森林覆盖率占县境面积的23%强,主要树种为杉、松、桦、柏。野生动物有鹿、獐、熊、猴、猞猁、水獭、旱獭、狐狸、岩羊、黄羊、雪鸡等。产冬虫夏草、贝母、知母、黄连、当归、大黄、雪莲等药材。矿产有金、铜、铅、锌、煤、铁、砷、石膏、石灰石、玉石等。建有电力、建材、水泥、皮革、地毯、粮油加工等,有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川藏公路经境内抵达拉萨;县驻地还是黑昌公路的起始点。名胜古迹有昌都降巴林寺、嘎玛寺、卡若文化遗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