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县
1929年改绥远县置,属吉林省。治所在伊力嘎(今黑龙江省抚远县)。因与绥远省同名改取“绥抚边境”之意。1945年划归合江省。1949年划归松江省。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
在黑龙江省东北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汇合处。属佳木斯市。为中国经度最东的县。面积 6262 平方千米。人口10.6万。辖4镇、5乡。县人民政府驻抚远镇。因县城有抚远山,故名。清属三姓副都统,宣统元年(1909年)设绥远州,1913年改绥远县,治今址。1914年属依兰道。1929年改抚远县,直属吉林省。1945年改属合江省,1949年改属松江省。1951年改抚远特区,1952年复抚远县。1954年改属黑龙江省合江专区。1959年由抚远镇迁治同江镇,1965年复迁抚远镇。属合江专区(1968年改地区)。1984年属佳木斯市。地处省东北边陲。地势低平,多沼泽。属中温带半湿润-湿润气候。农业主产玉米、大豆等。河网纵横,盛产大马哈鱼、鲟、鳇鱼等,为省内重要渔业基地。工业有建材、造船、酿酒等。交通以水运为主,可通大型客货轮。江海联运通达东南亚各国。有公路通同江、饶河等地。古迹有莽吉塔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