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
清顺治五年(1648)以扎鲁特部分置左、右翼二旗,属内蒙古昭乌达盟。左翼旗驻齐齐灵花拖罗海山北,右翼旗驻图儿山南。1934年合并为扎鲁特旗,驻鲁北镇(今内蒙古扎鲁特旗)。1947年划归内蒙古哲里木盟。1969年划归吉林省。1979年划回内蒙古自治区。
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属通辽市。面积1.73万平方千米。人口30.3万。辖6镇、14苏木、5乡。旗人民政府驻鲁北镇。“扎鲁特”,蒙古语意为“仆人”。原为兀良哈蒙古部的一支,成吉思汗家族仆人,故名。明末,扎鲁特为蒙古之一部,属内喀尔喀。清顺治五年(1648年)分扎鲁特左翼、右翼两旗,属昭乌达盟。1914年随昭乌达盟划入热河特别行政区。1927年析置鲁北县,治今鲁北镇。1935年扎鲁特左、右翼两旗合并置扎鲁特旗,治今鲁北镇。1947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划入吉林省,1979年复归内蒙古自治区。1985年析出霍林郭勒市。1999年属通辽市。地处内蒙古高原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河流自西北向东南分别流入嫩江和辽河。属中温带半湿润气候。经济以畜牧业为主,有牛、马、绵羊、山羊。农产玉米、高粱、谷子、荞麦、马铃薯。矿产有稀土、煤、云母、冰洲石、石英、大理石、萤石等。工业有肉类加工、乳品、酿酒、电力、皮毛等厂。通霍铁路、304国道经此。古迹有新石器时代富河文化遗址、金界壕、阿贵洞、清固龙公主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