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
清雍正元年 (1723) 置,属台湾府。治所即今台湾省彰化县。取 “显彰皇化” 之意。光绪二十一年 (1895) 被日本侵占,后改设彰化市。1950年复设彰化县。
在台湾省本岛西中部,西临台湾海峡。面积1061.7平方千米。人口约131.6万。辖1市、7镇、18乡。县治彰化市。原称半线社,为高山族聚居地。清雍正元年(1723年)划原诸罗北部设彰化县,取意“显彰皇化”。日占初曾废县设厅,后属台中州。1945年台湾光复后废州复属台中县。1950年自台中县分置彰化县。地处彰化平原、八卦台地北部、西部。大部地势低平,仅东北、东境略高。产稻、甘蔗、亚麻、小麦、甘薯、花生和香蕉、柑橘、菠萝等水果。辟有福兴工业区、埤头工业区、彰化滨海工业区、芳苑工业区。有制糖、食品加工、制药、手工艺品、金属工具等厂。有浅海养殖、淡水养殖业。台湾纵贯铁路山、海两线在此汇合;高速公路和1号、14号、17号和19号省道均过境。鹿港为台湾最早开辟港口之一,后因河道淤浅,航运阻塞而衰落。名胜古迹有八卦山、孔子庙、兴贤书院、南瑶宫、开化寺、天后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