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
隋开皇十三年 (593) 置,为黔州治。治所即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北郁山镇。明郭子章 《郡县释名》 四川卷上: 彭水县 “因彭水为邑名”。大业三年 (607) 为黔安郡治。唐武德元年(618) 为黔州治,贞观四年 (630) 移治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南宋绍定元年 (1228) 为绍定府治。明洪武四年 (1371) 属重庆府,十年 (1377) 改属涪州。清初属重庆府,雍正十二年 (1734) 为黔彭厅治,乾隆元年 (1736) 属酉阳直隶州。民国初属四川东川道。1928年直属四川省。1983年改设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古旧县名。隋开皇十三年(593年)置,治今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郁山镇。属黔州。大业三年(607年)为黔安郡治。唐贞观四年(630年)移治汉葭镇,属黔州。南宋属绍定府,明属重庆府,清属酉阳直隶州。1983年撤销,改设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