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农郡
①西汉元鼎四年(前113)置,治所在弘农县(今河南灵宝市北故函谷关城)。辖境相当今河南黄河以南、宜阳以西的洛、伊、淅川等流域和陕西洛水、社川河上游、丹江流域。东汉以后辖境逐步缩小。灵帝刘宏避讳改为恒农郡。西晋复为弘农郡。十六国前秦徙治陕城(今河南三门峡门市西陕县老城)。北魏拓跋弘天安元年(466)避讳改为恒农郡。永熙三年(534)析置西恒农郡,治所在恒农县(今河南灵宝市北故函谷关城)。北周改西恒农郡为弘农郡。隋初废。大业三年(607)复置,治所在弘农县(今灵宝市)。义宁元年(617)改为凤林郡。唐武德元年(618)改为鼎州,贞观八年(634)废入虢州。天宝元年(742)改虢州为弘农郡。乾元元年(758)复改为虢州。
②东晋成帝时侨置,治所在今江西九江市东。后改为弘农县。
③南朝宋侨置,属雍州。寄治五垄(今湖北襄阳县境)。西魏废。
④南朝宋明帝末侨置,属雍州,寄治五垄(今河南淅川县东南九十四里厚坡镇)。北魏改恒农郡。
西汉元鼎四年(前113年)置,治弘农县(今河南灵宝市北)。取弘大农桑为名。辖境相当今河南省黄河以南,宜阳以西的洛、伊、淅川等流域及陕西省洛水、杜川河上游、丹江流域。东汉灵帝后至北周,曾改名恒农郡。晋以后辖境渐小。隋初废,大业初复置,义宁元年(617年)改名凤林郡。汉设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