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平县
①金承安二年 (1197) 置,属宣德州。治所在今河北怀安县东左卫镇西。元移治今怀安县东左卫镇,属宣德府。明洪武四年 (1371) 废。
②明景泰三年 (1452) 分丽水县置,属处州府。治所即今浙江武义县西南七十四里柳城镇。《方舆纪要》 卷94处州府: 宣平县 “以剿平宣寇为名”。民国初属浙江瓯海道。1927年直属浙江省。1958年撤销。
(1)古县名。金承安二年(1197年)以宣德县大新镇置,治今河北省怀安县东左卫西。属宣德州。《金史·卫绍王纪》:大安三年(1211年),蒙古兵进至野狐岭(今河北万全县西北),“平章政事独吉千家奴,参知政事胡沙自抚州退军,驻于宣平”,即此。元徙治今怀安县东左卫。明洪武初省。(2)古旧县名。明景泰三年(1452年)析丽水县地置,治今浙江省武义县西南柳城镇。明、清属处州府。1958年并入武义、丽水2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