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
1949年解放后由宝鸡县城区及近郊析置,治所即今陕西宝鸡市。
在陕西省西部、渭河沿岸。面积1.82万平方千米(市辖区574平方千米,其中城区36平方千米)。人口367.1万(市辖区74.2万)。辖金台、渭滨、陈仓3区和凤翔、岐山、扶风、眉县、千阳、陇县、麟游、太白、凤县9县。市人民政府驻渭滨区。西周为王畿地,春秋、战国为秦国中心区。战国秦在今市区东代家湾村设陈仓县。西晋咸宁四年(278年)于今市区东置剻城县。前秦苻坚于今市区东另设苑川县。北魏废剻城县入苑川县。太延年间于今陈仓区虢镇置武都郡。大统十三年(547年)置洛邑县,为武都郡治(今陈仓区虢镇);十六年苑川县移治陈仓故城并改名陈仓县。建德三年(574年)废陈仓县入洛邑县。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复置陈仓县。大业十年(614年)陈仓县移治留谷城(今市区)。至德二载(757年)陈仓县改名宝鸡县,治今宝鸡市。1914年属关中道,1928年直属陕西省。1949年析宝鸡县城郊设宝鸡市(县级);并于市设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辖宝鸡市及宝鸡、陇县、汧阳、凤翔、岐山、凤县、扶风、郿县八县。1950年5月宝鸡分区改称宝鸡专区,凤县划属陕南行署区直辖,划入原邠县分区所辖的乾县、永寿、长武、邠县、麟游五县和咸阳专区所辖的武功县;同年7月宝鸡县驻地由市区迁虢镇。1952年撤销咸阳专区,栒邑、淳化、兴平、醴泉、盩厔五县划入宝鸡专区。1953年2月于嘴头镇设太白中心区,同年6月宝鸡市改由省直辖。1956年撤销宝鸡专区,所辖区、县改由省直辖。1958年宝鸡县并入宝鸡市。1960年升宝鸡市为省辖市,并将由省直辖的凤翔县、陇县和汉中专区的凤县划归宝鸡市。1961年宝鸡县复置。降宝鸡市为地辖市,复设宝鸡专区,以宝鸡市及所辖三县和复设的宝鸡、汧阳、岐山、麟游、扶风、武功、郿县七县及新设的太白县为其辖境。1964年因用字生僻,更汧阳为千阳、郿县为眉县。1966年宝鸡市复改由省直辖。1969年改称宝鸡地区,1971年撤销宝鸡地区,升宝鸡市为地级市,原地区所辖各县划归宝鸡市,并设立金台、渭滨二区。1982年于杨陵镇设杨陵区。1983年把杨陵区、武功县划归咸阳市。2003年撤销宝鸡县,改设陈仓区后成今域。地处秦岭山地、关中盆地和黄土高原过渡区。渭河横贯境内。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产以小麦、玉米、油菜籽为主,苹果、辣椒驰名。太白山为全省林业基地。矿产有煤、铁、铜、铅、锌、磷、石英、大理石等。工业以机械、电子、化肥、化工、纺织、卷烟著称,是省重工业基地之一,钛材产量居全国前列。陇海、宝成铁路在市交会。西宝公路及宝平、宝汉等公路经此。名胜古迹有北首岭遗址、大散关、陈仓故城、九龙泉遗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