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顿县
①西汉置,属汝南郡。治所即今河南项城市西南南顿镇。《汉书·地理志》 注引应劭曰:“顿迫于陈,其后南徙,故号南顿。” 西晋惠帝时为南顿郡治。北齐改为和城县。隋大业初复为南顿县,属淮阳郡。唐武德六年 (623) 废。景云元年(710) 复置,属陈州。北宋熙宁六年 (1073) 废。元祐元年 (1086) 复置,宣和初属淮宁府。金属陈州。蒙古至元二年 (1265) 废,后复置。明洪武初废。
②南齐侨置,属南汝阴郡。治所在今安徽合肥附近地。后废。
③南朝梁置,属西恒农、陈南二郡。治所在今安徽阜阳市境。北齐废。
古县名。(1)西汉置,治今河南省项城市西南。北齐改名和城县。隋大业初复名南顿县。唐武德六年(623年)废。证圣元年(695年)复置,改名光武县。景云初复名南顿县。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废,元祐初复置。元至元初废,后复置。明初废入项城县。(2)南朝梁置,治今安徽省阜阳市境。北齐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