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豫州
①南朝宋永初三年 (422) 分豫州淮东置,治所在历阳 (即今安徽和县)。辖境相当今江苏六合和安徽定远、来安、和县等县以西,河南光山县、新县、湖北武湖水以东的江北、淮南地。永嘉七年(430) 省。大明元年 (457) 复置,治所在姑孰 (即今安徽当涂县)。五年 (461) 省。七年 (463) 复置,齐建元二年 (480) 省。永明二年 (484) 割扬州宣城、淮南,豫州历阳、谯、庐江、临江六郡复置,治所在于湖 (即今安徽芜湖县西北王旭乡)。隋开皇九年 (589) 废。唐武德三年 (620) 以当涂县置,八年(625) 废入宣州。
②南朝梁置,治所在寿春县 (今安徽寿县)。《隋书·地理志》: “淮南郡,旧曰豫州,后魏曰扬州,梁曰南豫州,东魏曰扬州,陈又曰豫州,后周曰扬州。开皇九年曰寿州。”
③东魏置,治所在今湖北随州市西北。北周改为㵐川郡。
南朝宋永初二年(421年)分豫州淮河以南地置,治历阳县(今安徽和县)。辖境相当今江苏省南京市六合、浦口等区和安徽省和县、来安、定远等县以西,河南省光山、新县等县和湖北省武湖水以东的地区。其后屡经废复,治所、辖境一再迁改。至梁侯景乱后,定治姑孰(今安徽当涂县)。辖境仅有今皖南长江流域。隋开皇九年(589年)废。唐武德三年(620年)复置,治当涂县(今属安徽)。八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