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褒县
1935年2月川陕革命根据地由南郑、褒城二县析置,治新集 (今陕西南郑县西新集镇)。取二县首字为名。不久废。
旧县名。川陕苏区设。1935年2月,由陕西省南郑、褒城两县析置。以两县首字为名。治新集(今南郑县新集镇),同年3月红军北上后撤销。
1935年2月川陕革命根据地由南郑、褒城二县析置,治新集 (今陕西南郑县西新集镇)。取二县首字为名。不久废。
旧县名。川陕苏区设。1935年2月,由陕西省南郑、褒城两县析置。以两县首字为名。治新集(今南郑县新集镇),同年3月红军北上后撤销。
即今湖北新洲县南举水入江处大埠镇。《梁书·杜幼安传》:大宝元年(550)助徐文盛讨侯景,败侯景将任约于贝矶,“乃进军大举口”。即此。
即今吉林白山市东南六道江镇。清光绪《奉天全省地舆图说图志》通化县图:东北有六道江。
春秋时邾地。在今山东费县南。《春秋》: 僖公元年 (前659),“九月,公败邾师于偃”。《公羊传》作缨。古邑名。春秋邾邑。在今山东省费县南。《春秋》僖公元年(前659年),“公败邾师于偃。”即此。
即今山东胶南市西南之吉利河。《方舆纪要》卷35作“纪里河”。
在今内蒙古阿拉善右旗西北。清张穆《蒙古游牧记》卷16额济纳旧土尔扈特部:“旗东境有泽曰大苦水,南直甘肃张掖边外。大苦水之东有二泽:曰骗马湖,湖东南有泽曰沙枣湖,亦曰沙枣泉,在肃州东北二百三十里,金塔寺
唐开元元年 (713) 改雍州置,治所在长安、万年二县 (今陕西西安市)。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北,乾县以东,铜川市以南,渭南市以西地。其后屡有伸缩。开元二十一年 (733) 以后为关内道、京畿道治。五
即京绥铁路。自北京丰台至绥远省会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因1928—1949年北京称为北平,故称京绥铁路为平绥铁路。京包铁路旧称。由京绥铁路改称。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汉阳军置,属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汉阳县(今湖北武汉市汉阳城区)。辖境约当今湖北武汉市汉阳区、蔡甸区及汉川县地。明洪武九年(1376)降为汉阳州。十三年(1380)复为汉阳
即今湖南醴陵市东北四十四里白兔潭镇。清光绪《湖南通志》卷1醴陵县图:县东北有白兔潭。
即今浙江武义县北武义江东岸之范村。《方舆纪要》卷93金华府武义县:小坑口隘“在县北四十里。从小径可达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