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镇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明洪武六年(1373)置,属济南府。治所即今山东惠民县。宣德元年(1426)改武定州。明洪武六年(1373年)改棣州置,治今山东省惠民县。属济南府。辖境相当今山东省惠民、乐陵、阳信、商河等县市地。宣德
在今河南偃师市西南。该地发现夏、商大型文化遗址。
宋大理置,属善巨郡。治所在今云南丽江纳西族自治县西北一百五十里巨甸镇。元改巨津州。大理后期置。治今云南省丽江市西北。为大理西北隅要害之地。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巨津州。
一作吴头楚尾。指今江西北部一带。春秋时为吴、楚二国接壤之地。《方舆胜览》 卷19隆兴府: 吴头楚尾,“ 《职方乘》 记豫章之地为楚尾吴头”。朱熹 《铅山立春》 诗: “雪拥山腰洞口,春回楚尾吴头。”即
即今山西太谷县东南之乌马河。《清一统志·太原府一》:回马谷水“在太谷县东南二十五里。源出辽州榆社县黄花岭,东经太谷县东南回马谷,因名。一名回马河,又名五马河。经祁县界,至文水县东四十里,入汾”。
北宋置,属壁山县。在今四川璧山县北。
亦名月城集。即今江苏洪泽县南十里越城。《清一统志·淮安府二》: 月城集 “亦名越城集。在山阳县 (今淮安市) 西南九十里”。
当在今蒙古国东南苏赫巴托省境。金幼孜《北征后录》: 明永乐十二年 (1414),成祖北征,五月 “十九日次蒙山海。二十日午发蒙山海,晚次威武镇……二十三日午次饮马河”。《方舆纪要》 卷45:蒙山海 “
即今湖北宜昌县北金竹乡 (金竹坪)。明置巡司于此。
即今福建惠安县东北辋川镇。《方舆纪要》 卷99惠安县: 辋川镇在 “县东北十里。阻山负海,民居繁密。嘉靖三十七年,县屡被倭患,因议城之。四十一年,城始就,周四里,与县城相犄角”。在福建省惠安县东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