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私作弊
又作“营私舞弊”。营:钻营;谋求。私:私利。弊:弊病;有害之事。为谋求私利,而干出很多违法的坏事。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世祖在遗诏中指出:祖宗创建国家大业以来,不曾信任重用太监,况且明朝亡国,也因为重用太监。我明明知道这里面有很多弊病,但没有以为鉴戒。却在顺治十一年(1654年)设立内十三衙门。(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司设监、尚方司、惜薪司、钟鼓司、兵仗局、织染局)。与明朝没有什么不同。以至于太监们谋求私利,干出很多坏事,更超过明朝。这是我自己的一个罪过。
【出典】:
《清史稿》卷5《世祖本纪二》163页:“祖宗创业,未尝任用中官(宦官、太监)。且明朝亡国,亦因委用宦寺(宦官、寺人。即太监)。朕明知其弊,不以为戒。设立内十三衙门,委用任使,与明无异。致营私作弊,更逾往时,是朕之罪一也。”
【例句】:
清·华伟生《开国奇冤·谋擢》:“营私舞弊,纳贿招权,处处当行,般般出色,直可做得那黑暗官场的代表了。”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14回:“南洋兵船虽然不少,叵奈管带的一味知道营私舞弊,那里还有公事在他心上。” 蔡东藩《慈禧太后演义》:“审讯的事件也无非是营私舞弊,罔上揽权等几条案子。” 茅盾《清明前后》:“他挪用公款,营私舞弊,是我把他撤职查办的。”
见“营私舞弊”。谭嗣同《代拟上谕》:“总期民隐尽能上达,督抚无从~为要。”
【词语营私作弊】 成语:营私作弊汉语词典:营私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