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投浊流
《新五代史.李振传》载:唐末李振“尝举进士,咸通(唐懿宗年号八六〇-八七四年)、乾符(唐僖宗年号,八七四八七九年)中,连不中,尤愤唐公卿。及裴枢等七人赐死白马驿(天祐二年,九〇五年,朱全忠聚裴枢等朝士三十余人于白马驿,一夕全部杀死),振谓太祖(朱全忠)曰:‘此辈尝自言清流,可投之河,使为浊流也。’”
《新唐书.裴枢传》亦载此事。
唐末李振屡次举进士不第,对唐朝公卿非常愤恨,朱全忠于白马驿杀死唐臣后,李出于报复心理,故怂恿朱将他们的尸体投入黄河。
宋.欧阳修《朋党论》:“唐之晚年,渐起朋党之论(指李德裕、牛僧孺的牛李之争)。及昭宗时,尽杀朝之名士,或投之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而唐遂亡矣。”这里,欧阳修所指,即是天祐二年朱全忠从李振之言,将白马驿死难三十人投尸于黄河的事。
后以“清流”比喻品格高尚,以“浊流”比喻品格卑污。宋.刘克庄《后村集》卷十一《和实之读邸报》诗之三:“欲取汉清议,尽投唐浊流。”
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三十出《归山》:“〔红衲袄〕莫不是清流欲向浊流抛,莫不是党碑又刻元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