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国学名著>辽史>卷三十四 白话版

《辽史》卷三十四· 脱脱

王鼎,字虚中,涿州人。年少时好学,在太宁山居住数年,博览并通晓经史。当时马唐俊在燕、蓟一带有擅长著文之名,适逢上巳节,他与志同道合的几位士子在河边举行祓禊之祭,饮酒赋诗。王鼎偶然造访赴席,唐俊见他看上去朴质无华,安排他坐于下等座位。想以做诗使他困窘,先出示自己的作品请他也做一首,王鼎提起笔,立时写就。唐俊惊叹于他的敏捷颖悟,便与他结拜为好友。

清宁五年(1059),中进士。调任易州观察判官,改涞水县令,累迁翰林学士。当代的制度法令大多出自他的手笔。上书陈说治国之道十条事项,皇上因为王鼎通晓为政之要领,遇事经常向他咨询。王鼎正直而不阿附,别人有过错,必定会当面指责。

寿隆初,升观书殿学士。一日做东宴请宾客,喝醉酒后与客人斗嘴,怨恨皇上不了解自己,因此获罪受审。供状上达,道宗大怒,杖击黥面、削夺其官职,流放于镇州。过了几年,有诏赦免罪人,只有王鼎不在释免之列。适逢守臣召王鼎写贺表,王鼎顺便以诗作赠给使者,诗中有“谁知天雨露,独不到孤寒”之句。皇上听说后怜悯于他,当即召回,恢复其官职。乾统六年(1106)去世。

王鼎担任县宰之时,在庭中休息,不一会儿刮起狂风将卧榻抬举到空中。王鼎毫无惧色,只觉得枕头与床榻均在升高,便说道:“我乃朝中正直之士,邪不犯正,可缓缓放下。”不一会儿,床榻恢复原位,风也随即停了。

耶律孟简,字复易,于越屋质之五世孙。父刘家奴,官至节度使。

孟简生性聪慧。六岁,父亲在早晨出猎,让他赋《晓天星月诗》,孟简应声做成,父亲十分惊奇。成年后,擅长做文。大康初(1075),枢密使耶律乙辛因为奸诈阴险窃夺权柄,被出为中京留守,孟简与耶律庶箴上表祝贺。不久,乙辛官复原职,衔恨于他,贬为磁窑关巡官。当时他虽因谗言被斥逐,但不满之意并未形于言表。遇到林泉胜地则终日忘归。次年(1076),流放到保州。及至听说皇太子被杀害,哀痛不已,以诗悼之,做《放怀诗》二十首。自序云:“禽兽有悲哀、欢乐两种声音,蝼蚁有动态、静态两种行为。外物如此,何况人呢?然而贤达之人的悲哀与快乐,并不在于穷通或祸福之间。《易》曰‘:乐天知命,故不忧。’所以颜渊能够一箪食一瓢饮而自得其乐,这就是知天命而能乐之人。我尽管遭到流放,然而自安于大道,又有什么值得烦恼呢?”

大康年间(1075~1084),才得以回归乡里。到朝中上表说:“本朝之兴国,将近二百年,应该有国史以流传后世。”于是编撰耶律曷鲁、屋质、休哥三人之事迹呈进。皇上下令设置史局编修。孟简对史官说:“史笔乃是天下之大信用,一句话不论恰当与否,百代都遵从之。假如没有高明之见识,随自己的感情好恶褒贬人事,那么就会有意想不到的祸事。所以左丘明、司马迁、班固、范晔均遭受灾祸,我辈岂能不小心在意呢?”

乾统年间(1101~1110),迁六院部太保。处事不拘泥于法律条文,时人多嘲笑他迂腐。孟简知道后说:“上古之时,没有簿书法令,而天下大治。大抵簿书法令,恰恰容易滋长邪恶和侥幸之心,而并非是圣人实现太平盛世之根本。”改为高州观察使,修造学校,招收学生。迁昭德军节度使。因中京饥荒,皇上诏令他与学士刘嗣昌以低价出售粟米。事未毕,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