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卷二十二 乐下清 · 龙文彬
◎乐歌(歌词详《明史乐志》。 )
洪武元年,定《圜丘乐章》:迎神,奏《中和之曲》;(十句。 )奠玉帛,奏《肃和之曲》;(八句。 )进俎,奏《凝和之曲;》(八句。 )初献,奏《寿和之曲》,(十句。 )《武功之舞》;亚献,奏《豫和之曲》;(八句。 )终献,奏《熙和之曲》,(十句。 )俱《文德之舞》;彻馔,奏《雍和之曲》;(八句。 )送神,奏《安和之曲》;(六句。 )望燎,奏《时和之曲》。(八句。 )
二年,定《方丘乐章》,同《圜丘》,曲词各异。(皆八句。 )易“望燎”曰“望瘗”。
八年四月,御制《圜丘乐章》:迎神、(六句。曲名仍旧,下同。 )奠玉帛、进俎、初献、亚献、终献、彻馔、送神、望燎皆四句。
御制《方丘乐章》:迎神,(九句。 )奠玉帛,(五句。 )进俎、初献、亚献、终献、彻馔、送神、望燎皆四句。
十二年,合祀天地乐章:迎神,(六句。 )奠玉帛,(四句。 )以后同八年《圜丘》词。
嘉靖九年,定分祀圜丘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十二句。 )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凝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豫和之曲》;终献,《熙和之曲》;彻馔,《雍和之曲》;(已上四句。 )送神,《清和之曲》;(十二句。 )望燎,《时和之曲》。(六句。 )
《方丘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六句。 )奠玉帛,《广和之曲》;进俎,《咸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安和之曲》;终献,《时和之曲》;彻馔,《贞和之曲》;(已上四句。 )送神、望燎,《宁和之曲》。(六句。 )
洪武三年,定《朝日乐章》:(二十一年罢。 )迎神,《熙和之曲》;奠币,《保和之曲》;初献,《安和之曲》,《武功之舞》;亚献,《中和之曲》;终献,《肃和之曲》,俱《文德之舞》;彻馔,《凝和之曲》;送神,《寿和之曲》;望燎,《豫和之曲》。(已上八句。 )
《夕月乐章》:(周天星辰附。二十一年罢。 )迎神,《凝和之曲》;(八句。 )奠帛以后,同《朝日》,曲词各异。
嘉靖九年,定《朝日乐章》:迎神,《熙和之曲》;(六句。 )奠玉帛,《凝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时和之曲》;终献,《保和之曲》;彻馔,《安和之曲》;(已上四句。 )送神,《昭和之曲》;(六句。 )《望燎之曲》。(四句。 )
《夕月乐章》:迎神,《凝和之曲》;(四句。 )初献,《寿和之曲》;(八句。 )亚献,《豫和之曲》;(六句。 )终献,《康和之曲》;(六句。 )彻馔,《安和之曲》;(八句。 )送神,《保和之曲》;(四句。 )《望瘗之曲》。(四句。 )
十年,定《祈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八句。 )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咸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景和之曲》;终献,《永和之曲》;彻馔,《凝和之曲》;(已上四句。 )送神,《清和之曲》;(六句。 )望燎,《太和之曲》。(六句。 )
十七年,定《大飨乐章》:迎神,《中和之曲》;(二十句。 )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凝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豫和之曲》;终献,《熙和之曲》;彻馔,《雍和之曲》;(已上四句。 )送神,《清和之曲》;(二十句。 )望燎,《时和之曲》。(六句。 )
十八年,《兴都大飨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八句。 )初献,《寿和之曲》;(八句。 )亚献,《敷和之曲》;(五句。 )终献,《永和之曲》;(八句。 )彻馔,《永和之曲》;(五句。 )送神,《感和之曲》。(十句。 )
十一年,定《雩祀乐章》:迎神,《中和之曲》;奠玉帛,《肃和之曲》;进俎,《咸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景和之曲》;终献,《永和之曲》;彻馔,《凝和之曲》;送神,《清和之曲》;望燎,《太和之曲》;(已上皆八句。 )祭毕,乐舞童群歌《云门之曲》。(十句。 )
洪武元年,定《太社稷异坛同乐章》:迎神,《广和之曲》;(八句。 )奠币,《肃和之曲》;(八句。 )进俎,《凝和之曲》;(八句。 )初献,《寿和之曲》;(太社、太稷、句龙、后稷各八句。亚、终献同。 )亚献、终献,《豫和之曲》;(词同。 )彻豆,《雍和之曲》;(八句。 )送神,《安和之曲》;(八句。 )望瘗,《时和之曲》。(八句。 )
十一年,《合祭太社稷乐章》:迎神,《广和》;(六句。 )初献,《寿和》;亚献,《豫和》;终献,《熙和》;彻馔,《雍和》;送神,《安和》;望燎,《时和》。(已上皆四句。 )
嘉靖十年,初立《帝社稷乐章》:迎神,《时和之曲》;(四句。 )初献,《寿和之曲》;(十句。 )亚献,《雍和之曲》;(四句。 )终献,《凝和之曲》;(四句。 )彻馔,《保和之曲》;(六句。 )送神,《广和之曲》;(十句。 )望燎,曲同。
洪武二年,分祀天神地只乐章;迎天神,《中和之曲》;(八句。 )迎地只,《中和之曲》;(十二句。 )奠帛以后,咸同《朝日》。
六年,《合祀天神地只乐章》:迎神,《保和之曲》;(十二句。 )奠帛以后同《朝日》。
嘉靖九年,复《分祀天神地只乐章》:迎(天神、地只, )《保和之曲》;(各十句。 )奠帛以后俱如旧。
洪武四年,《祀周天星辰乐章》:迎神,《凝和之曲》;奠帛、初献,《保和之曲》,《武功之舞》;亚献,《中和之曲》,终献,《肃和之曲》,俱《文德之舞》;彻豆,《豫和之曲》;送神,《雍和》,词同《朝日》;望燎,《雍和》。(已上皆八句。 )
嘉靖八年,《祀太岁月将乐章》:迎神,十句。奠帛以后,俱同《神只》。
洪武元年,《宗庙乐章》:迎神,《太和之曲》;(十二句。 )奉册宝,《熙和之曲》;(八句。时享不用。 )进俎,《凝和之曲》;(句。时享不用。 )初献,《寿和之曲》,《武功舞》;(四祖庙各八句。 )亚献,《豫和之典》;终献,《熙和之曲》,俱《文德舞》;彻豆,《雍和之曲》;送神,《安和之曲》。(已上皆八句。 )
六年,定《王国祭祀乐章》:迎神,奏《太清之曲》;初献,奏《寿清之曲》;亚献,奏《豫清之曲》;终献,奏《熙清之曲》;彻馔,奏《雍清之曲》;送神,奏《安清之曲》。其社稷、山川,易迎神为《广清》,增奉瘗曰《时清》。
嘉靖五年,世庙成。帝亲制乐章,命大学士费宏等更定曲名。以别于太庙。迎神曰《永和之曲》,初献曰《清和之曲》,亚献曰《康和之曲》,终献曰《冲和之曲》,彻馔曰《泰和之曲》,送神曰《宁和之曲》。
十五年,定《九庙特享乐章》:迎神,《太和之曲》;初献,《寿和之曲》;亚献,《豫和之曲》;终献,《宁和之曲》;彻馔,《豫和之曲》;还宫,《安和之曲》。(已上诸庙曲词各异。 )
又定《大乐章》:迎神,《元和之曲》;(十句。 )初献,《寿和之曲》;(四句。 )亚献,《仁和之曲》;(八句。 )终献,《德和之曲》;(四句。 )彻馔,《太和之曲》;(八句。 )送神,《永和之曲》。(八句。 )
洪武七年,御制祀历代帝王乐章:迎神,《雍和之曲》;奠帛,《保和之曲》;(六句。 )初献,《保和之曲》,(五句。 )《武功舞》;亚献,《中和之曲》;(五句。 )终献,《肃和之曲》,(六句。 )俱《文德舞》;彻馔,《凝和之曲》;送神,《寿和之曲》;望燎,《豫和之曲》。(已上四句。 )
六年,定《祀先师孔子乐章》:迎神,《咸和之曲》;奠帛,《宁和之曲》;初献,《安和之曲》;亚、终献,《景和之曲》;彻馔、送神,《咸和之曲》。(已上八句。 )
三年,定《享先农乐章》:迎神、奠帛,《永和之曲》;(皆八句。 )进俎,《雍和之曲》;(八句。 )初、亚、终献,《寿和之曲》;(各二章,章八句。 )彻豆、送神,《永和之曲》;望瘗,《太和之曲》。(已上八句。 )
嘉靖九年定《享先蚕乐章》:迎神,《贞和之曲》;奠帛、初献,《寿和之曲》;亚献,《顺和之曲》;终献,《宁和之曲》;彻馔,《安和之曲》;送神、望燎,《恒和之曲》。
洪武三年,定《朝贺乐章》:升殿,奏《飞龙引之曲》;百官行礼,奏《风云会之曲》;丞相致词,奏《庆皇都之曲》;复位,百官行礼,奏《喜升平之曲》;还宫,奏《贺圣朝之曲》。
二十六年,更定:升殿,韶乐奏《圣安之曲》;还宫,韶乐奏《定安之曲》;公卿入门,奏《治安之曲》。又定《中宫朝贺乐章》:《天香凤韶之曲》。
宣德以后,增定《慈宫朝贺乐章》:“《天香凤韶之曲》。
洪武三年,定《宴享乐章》:一、奏起临濠之曲,名《飞龙引》;二、奏开太平之曲,名《风云会》;三、奏安建业之曲,名《庆皇都》;四、奏削群雄之曲,名《喜升平》;五、奏平幽都之曲,名《贺圣朝》;六、奏抚四夷之曲,名《龙池宴》;七、奏定封赏之曲,名《九重欢》;八、奏大一统之曲,名《凤凰吟》;九、奏守承平之曲,名《万年春》。
四年,命陶凯、詹同等所定:一曰《本太初》,二曰《仰大明》,三曰《民初生》,四曰《物品亨》,五曰《御六龙》,六曰《泰阶平》,七曰《君德成》,八曰《圣道行》,九曰《乐清宁》。
十五年所定:一、奏《炎精开运之曲》;二、奏《皇风之曲》,奏《平定天下舞曲》;三、奏《眷皇明之曲》,奏《抚安四夷舞曲》;四、奏《天道传之曲》,奏《车书会同舞曲》;五、奏《振皇纲之曲》;六、奏《金陵之曲》;七、奏《长杨之曲》;八、奏《芳体之曲》;九、奏《驾六龙之曲》。
永乐十八年,定《宴享乐章》:一、奏《上万寿之曲》,《平定天下舞曲》;二、奏《仰天恩之曲》,《四夷舞曲》;三、奏《感地德之曲》,《车书会同舞曲》;四、奏《民乐生之曲》,《表正万邦舞曲》;五、奏《感皇恩之曲》,《天命有德舞曲》;六、奏《庆丰年之曲》;七、奏《集祯应之曲》;八、奏《永皇图之曲》;九、奏《乐太平之曲》。
◎乐舞
《明乐曲》云:“文舞:《云门》、《咸池》、《大韶》,在庭阼阶之左;武舞:《大夏》、《大》、《大武》,在庭宾阶之右;位为六列,施英韶而舞之。各有四表,表距四步,为ガ缀,各六十四,合用三百八十四人。文舞服皮弁,左执,右秉翟。武舞服韦弁,左执干,右执戈。文武之成曷为异?曰:一、三、五为九,而乾用之,参天之数也。二与四为六,而坤用之,两地之数也。文舞,阳也;成以参天。武舞,阴也;成以两地。节序自然之理也。”(王圻《通考》。 )
洪武三年,定文武两舞。武舞曰:《平定天下之舞》,象以武功定祸乱也。用舞士三十二人,皆左执干,右秉戚,分为四行,舞师执旌以引之。文舞曰:《车书会同之舞》,象以文德致太平也。用舞士三十二人,皆左执,右秉翟,分为四行,舞师执以引之。四夷舞曰《抚安四夷之舞》,象以威德服远人也。用舞士十六人,分为四行,舞师执幢以引之。(同上。 )
隧舞之制:大祀、庆成大宴,用《万国来朝隧舞》、《缨鞭得胜队舞》。万寿圣节大宴,用《九夷进宝队舞》、《寿星队舞》。冬至大宴,用《赞圣喜队舞》、《百花圣朝队舞》。正旦大宴,用《百戏莲花盆队舞》、《胜鼓采莲队舞》。(《乐志》。 )
嘉靖五年,世庙成。费宏等议:献皇生长太平,不尚武功,其三献皆当用《文德舞》。从之。已而太常复请,乃命礼官会张璁议。璁言:“乐舞以佾数为隆杀,不当以武文为偏全。使用其文而去其武,则两阶之容,得其左而关其右,何以为天子之礼乐哉?”乃从璁议。(王圻《通考》。 )
◎论乐
洪武七年,命翰林儒臣撰《回銮乐章》,谕之曰:“古人诗歌辞曲,皆寓讽谏。后世乐章,惟闻颂美,无复古意。夫常闻讽谏。则惕然有警。徒闻颂美,则自恃心生。自恃者日骄,自警者日强。朕意如此。卿等体此撰述,毋有所避。”
十七年,谕礼部曰:“近命制《大成乐》器,将以颁天下学校,俾诸生习之,以祀孔子。朕思古人之乐,所以防民欲。后世之乐,所以纵民欲。其故何也?古乐之诗章,和而正。后世之歌词,淫以夸。古之律吕,协天地自然之气。后世之律吕,出入为智巧之私。天时与地气不审,人声与乐声不比。故虽以古之诗章,用古之器数,亦乖戾而不合,陵犯而不伦矣。手击之而不得于心,口歌之而非出于志。人与乐判然为二,欲以动天地、格鬼神,岂不难哉?然其流已久,救之甚难。卿等宜究心于此,俾乐成而颁之,诸生得以肄习,庶几可以复古人之制。”(已上《大训记》。 )
永乐元年九月,上谓侍臣曰:“皇考功德隆盛,宗庙乐章未有称述,朕甚愧焉,其议为之。”因曰:“汉高帝作《大风歌》,武帝作《秋风辞》,二君文采,皆有可观。当时儒臣亦不乏人。乃制作不能如古,惜也。朕有意稽古礼文之事,尔等其博求名儒,用称朕意。”
景泰元年,助教刘翔言:“明兴以来,礼乐{宀浸}备。惟视学释奠,皆不设乐。庆成宴独用教坊供应,有乖雅道。请敕儒臣,推演道德教化之意,君臣相与之乐,作为诗章,协助以律吕,如古《灵台》、《辟雍》、《清庙》、《湛露》之音,以振厉风教,备一代盛典。”时以袭用既久,卒莫能改。
天顺八年十月,己亥,翔复言:“今日郊庙乐章,皆太祖甫定天下时,追称仁祖之词。皇上奉列圣配天时享,其郊庙乐章宜更制。”事下礼部。礼官言:“我朝郊祀乐章,歌颂报称可万世通行。惟享庙有‘开基建功,化家为国’,等语,仁庙初,俱已改易。其余,皆推原祖宗积庆发祥衍及无穷之意,可万世通用,不宜别有改作。”从之。
弘治八年,命内阁撰《三清乐章》。大学士徐溥等言:“天,至尊无对。汉祀五帝,儒者非之,况三清乃道家妄说耳!一天之上,安得有三大帝?且以周柱下史李耳当其一,列人鬼于天神,矫诬甚矣。郊祀乐章皆太祖所亲制。今使制为时俗词曲,以享神明,亵渎尤甚。臣等于邪说俚曲,素所不习,不敢以非道事陛下。”帝嘉纳之,遂寝前命。
九年十月,给事中胡瑞言:“御殿受朝,典礼至大,而殿中《中和韶乐》,乃属之教坊司。岳镇海渎,三年一祭,乃委之神乐观乐舞生。亵神明,伤大体。望敕廷臣议。岳渎等祭,当以绅从事。《中和韶乐》,择民间子弟肄习,设官掌之,年久则量授职事。”帝以奏乐、遣祭,皆国朝旧典,不能从也。(已上《世法录》。 )
马文升为尚书,因灾异陈言,其一曰:“访名儒以正雅乐。”事下礼官。礼官言:“高皇帝命儒臣考定八音,修造乐器,参定乐章。其登歌之曲,多自裁定。但历今百三十余年,不复校正,音律舛讹,厘正宜急。且太常官恐未足当制器协律之任。乞诏下所司,博求中外臣工,及山林有精晓音律者,礼送京师,会礼官熟议至当。然后造器正音,庶几可以复祖制,致太和。”帝可其奏。(《乐志》。 )
嘉靖元年三月,礼科给事中李锡言:“南郊耕,国之大礼。而教坊承应,然喧笑,殊为亵慢。古者伶官贱工,亦得因事纳忠。请自今凡遇庆成等宴,例用教坊者,皆豫行演习,必使事关国体,可为鉴戒。庶于戏谑之中,亦寓箴规之意。”二年四月,命安陆家庙乐用八佾。御史黎贯等言:“陵祀不用乐,凤阳诸陵皆然,何独安陆?且八佾既用于太庙,则安陆庙祀自当有辨,以避一统之嫌。”不纳。(《世法录》。 )
三年,观德殿成,召协律郎崔元初等肄乐,以供祀事。太常卿汪举言:“顷闻内府教乐,是观德殿又将有佾舞之祭。我朝列圣崇报之礼,止于太庙设乐舞,而奉先殿及诸陵寝未尝用。今献皇既用之安陆家庙,又设于观德殿,未免隆杀失均,乞罢寝。”上曰:“奉先殿不用乐,以用于太庙故也。腾皇考不得享于太庙,止于内殿奉祀,其乐舞必不可阙。”(同上。 )
九年二月,始祀先蚕,下礼官议乐舞。礼官言:“先蚕之礼,周、汉所同。其乐舞仪节,经史不载。唐《开元先蚕仪》注:‘大乐令设宫悬于北郊坛内,诸女工咸列于后。’则祀先蚕用女乐可知。唐《六典》:‘宫悬之舞八佾,轩悬之舞六佾。’则祀先蚕用八佾又可知。然止言舞生冠服,而不及舞女冠服。陈《乐书》,《享先蚕图》下,止有《宫架登歌图》,而不及舞。夫有乐有舞,虽祀礼之常。然周、汉制度既不可考;宋祀先蚕,代以有司,又不可据。惟开元略为近古,而陈氏《乐书》考据亦明。前享先农,既以佾数不足,降八为六。则今祀先蚕,止用乐歌,不用佾舞,亦合古制。且以见少杀先农之礼。”帝以舞非女子事,罢不用,使议乐女冠服以闻。礼官言:“北郊阴方,其色尚黑,同色相感,事神之道。汉蚕东郊,魏蚕北郊,色皆尚青,非其色矣。乐女冠服宜黑。”乃用乐六奏,去舞,其乐女皆黑冠服。因定《享先蚕乐章》。(《乐纪》。 )
礼部议覆中允廖道南疏云:“朱干玉戚,祗绘于服,皇旄舞,弗辨于佾,信非古人乐舞之义。但祖宗以来,遵行不变,或有深意,非臣等所能测识。其庆成、田,乐章、乐舞,雅俗混淆,盖有《平定天下》、《抚安四夷》、《车书会同》。《表正万邦》、《天命大德》,而又有《黄童白叟》及《蛮夷队舞》二项承应。田有《村田乐》及《感天地队舞》,俱系承应。夫既谓之‘承应’,则为俗乐明矣。但祭祀专用雅乐,朝会兼用俗乐,自唐、宋以来,皆然。惟庆成有《仰天恩感地德》之曲。今庆圜丘礼成,而仍用《感地德》,似为无谓。况各项乐章,率系乐工猥陋之语,不宜用之朝廷,传之后世。今宜因祖宗之制,稍加润色,默寓箴规敬戒,不至于亵狎杂扰。于治体不为无补。”(王圻《通考》。 )
廖道南奏:“古乐不复于今久矣。自元入中国,胡乐盛行。我圣祖扫除洗濯,悉崇古雅。观《大明集礼》所载,昭如日星。奈何浸淫日久,新声代变,俗声杂雅,胡乐杂俗。而帖{滞心}噍杀之音,沈溺怪妄之伎,作矣。伏愿皇上昭宣祖训,敕下所司,考雅乐之章,去胡乐之部。凡淫哇之声,妖冶之技,有乱正是,禁之不复用。庶风行自近,而颂声可作。”(同上。 )
是年厘正祀典,定南北郊,复朝日、夕月受害祭,命词臣取洪武时旧乐歌一切更改。礼官因言:“国家设协助律之官,欲其按律定声,审音定舞。百余年来,循常习旧,按谱相传,以图称塞。今圣明建极,是作维新。当得精通律者,以典厥事。宜令吏部科道宾广求博访,有如宋胡瑗、李照者,宜以名闻,授之太常,使考定雅乐,成一代圣制。报可。(《世法录》。 )
九月,吏科给事中夏言荐致仕甘肃行太仆寺丞张鹗,命趣召之,既至,言曰:“大乐之正,在先定元声。元声起自冥罔既觉之时,亥子相乘之际。积丝成毫,积毫成厘,积厘成分,一时三十分,一日十二时。故声生于日,律起于辰。气在声先,声从气后。若拘于器以求气,则气不能制器,而反受制于器。何以定黄钟、起历元?须依蔡元定,多截竹以拟黄钟之律,长短每差一分。冬至日按历而候,依法而取。如众管中先飞灰者,即得元气。验其时刻,如在子初二刻,即子初一刻移于初二刻矣。如在正二刻,即子初一刻移于正二刻矣。愿命知历官一人,同臣参候。庶几元声可得,而古乐可复。”并进所著乐书二部:一曰:《大成乐舞图谱》,自琴瑟以下诸乐,遂一作谱。一曰:《古雅心谈》,列十二图以象十二律,图各有说。又以琴为正声乐之宗系,凡郊庙大乐,分注琴弦定徽,各有归旨。疏下礼部。礼官言:“音律久废,太常诸官循习工尺字谱,不复知有黄钟等调。臣等近奉诏演习,新定郊祀乐章。间问古人遗制,茫无以对。今鹗谓:四清声所以为旋宫。其注弦定徽,盖已深识近乐之弊。至欲取知历者,互相参考,尤为探本穷源之论。似非目前司乐者所及。”乃授鹗太常寺丞,令诣太和殿,较定乐舞。鹗遂上言:“《周礼》有郊祀之乐,有宗祀之乐,尊亲分殊,声律自别。臣伏听世庙乐章,律起林钟,均殊太庙,臣窃异之。盖世庙与太庙同礼,而林钟与黄钟异乐。函钟主礼地只,位寓坤方,星分井鬼,乐奏八变,以报资生之功。故用林钟起调,林钟毕调也。黄钟主祀宗庙,位分子野,星隶虚危,乐奏九成,以报本源之德。故用黄钟起调,黄钟毕调也。理义各有归旨,声数默相感通。况天地者,父母之象。大君者,宗子之称。今以祀母之乐,奏以祀子。恐世庙在天之灵,必不能安且享矣。不知谱是乐者何所见也?臣观旧谱乐章,字用黄钟,声同太庙。但审听七声中少一律。今更补正,使依奏格。则祖孙一气,相为流通;函黄二宫,不失均调。尊亲之分两得,神人之心胥悦矣。”诏下礼官。李时等覆奏,以为:“鹗所言与臣等所闻于律吕诸书者,深有所合。盖黄钟一调,以黄钟为宫,太簇为商,姑洗为角,蕤宾为变徵,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旧乐章用‘合’、用‘四’、用‘一’、用‘尺’、用‘工’去蕤宾之均,而越次用再生黄钟之六,此旧乐章之失也。若林钟一调,则以林钟为宫,南吕为商,应钟为角,太吕之半声为变徵,太簇之半声为徵,姑洗之半声为羽,蕤宾之半声为变宫。迩者沈居敬更协乐章,用‘尺’、用‘合’用‘四’、用‘一’、用‘工’、用‘六’。夫‘合’黄钟也。‘四’太簇之正声也。‘一’姑洗之正声也。‘六’黄钟之子声也。以林钟为宫,而所用为角、徵、羽者,皆非其一均之声,则谬甚矣。况林钟一调,不宜用于宗庙;而太庙与世庙,不宜异调。鹗见尤真。自今宜用旧协音律,惟加以蕤宾句声。去再生黄钟之六,改用应钟之九,以成黄钟一均。庶于感格之义,深有所补。”乃命鹗更定庙享乐音,而逮治沈居敬等。鹗寻谱定《帝社稷乐歌》以进。诏嘉其勤,晋为少卿,掌教雅乐。鹗既迁太常卿,复申前说,建白三事:一、请设特钟、特磬以为乐节;一、请复宫悬以备古制;一、请候天气以定钟律。事下礼官。言:“特钟、特磬宜造乐悬,在庙廷中周旋未便,不得更制。惟黄钟为声气之元,候气之法,实求中气,以定中声,最为作乐本原。”乃诏取山西长子县羊头黍,大小中三等各五斗,以备候气定律。(《乐志》。 )
十二年,夏言等言:“古者,大雩之祀,命乐正习《盛乐》,舞《皇舞》。盖假声容之和,以宣阴阳之气。请于三献礼成之后,九奏乐止之时,乐奏《云门之舞》。仍命儒臣括《云汉诗》词制《云门》一曲,使文武舞士并舞而合歌之。盖《云门》者,帝尧之乐,《周官》以祀天神,取云出天气,雨出地气也。且请增鼓吹数番,教舞童百人,青衣执扇,绕坛,歌《云门之曲》而舞。曲凡九成。”帝从其议。(《礼志》。 )
十七年六月,山西辽州同知李文察进所著乐书,曰:《圣图解》二卷,《乐记补说》二卷,《律吕新书补注》一卷,《兴乐要论》三卷。因请兴正乐以荐上帝、祀祖考。礼部议:“文祭所进乐书,其于乐理、乐声,原多前人所未发者,且于人声中考定五音,以为制律候气之本,深合《虞书》‘依永和声’之旨,宜令知音律者,协同肄习。”诏授文察太常典簿,同该寺等官肄乐。(《世法录》。 )
《乐志序》曰:“明兴,太祖锐志雅乐。是时儒臣冷谦、陶凯、詹同、宋濂、乐韶凤辈,皆知声律,相与究切厘定。而掌故阔略,欲还古音,其道无由。太祖亦方以下情偷薄,务严刑以束之,其于履中蹈和之本,未暇及也。文皇帝访问黄钟之律,臣工无能应者。英、景、宪、孝之世,宫县徒为具文。殿廷燕享,郊坛祭祀,教坊羽流,慢渎苟简。刘翔、胡瑞之伦,为之深慨。世宗制作自任,张鹗、李文察以审音受知,终以无成。盖学士大夫之著述,止能论其理,而施诸五音、六律,辄多未叶。乐官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晓其义。是以卒世莫能明也。”
神宗时,郑世子载育著《律吕精义》、《律学新说》、《乐舞全谱》共若干卷,具表进献。其《律吕精义》有曰:“往年与善琴者论古今雅乐高下。闻其说曰:‘冷谦之乐,乃古无射调也,俗呼为“清商调”,以第二弦为宫音。少者歌之,则拽不出,失之太下,恐非中和也。蔡元定之乐,乃古夹钟调也,俗呼为“清徵调”,以第四弦为宫音。老者歌之,则揭不起,失之太高,亦非中和也。所请中和者,古之正调是也,俗呼为“清角调”,轩辕氏之所造,以第三弦为宫音。此冷谦高一调,比蔡元定低一调。老者歌之不揭,少者歌之不拽;不高不下,是名为中和也。’时典乐尤世贤亦知音者,以所带来神乐观笙,吹其所习旧乐章谱,与琴谱相校,所论不虚也。”(《通典》。 )
崇祯十五年,礼部议覆太常寺乐疏云:郊庙之祭,乐多疏。如琴瑟并无指法,舞容尤乖古制。宜访求知乐之人,细加参究。周以舞教国子,令大胥正舞位,小胥正舞列。汉除吏二千石至六百石,关内侯至大夫之适子,取为舞生。其教之豫而选之精,如此。今以伶人下贱为之,去古实远。宜令太常仿周、汉意,选舞士,不得仍以倡优充数。仍将《律书正声》所纂图舞节,重加翻习。庶足复三代之旧。(《春明梦余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