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23章 希言自然· 李耳
xī希yán言zì自rán然。。gù故piāo飘fēng风bù不zhōng终zhāo朝,,zhòu骤yǔ雨bù不zhōng终rì日。。shú孰wéi为cǐ此zhě者??tiān天dì地。。tiān天dì地shàng尚bù不néng能jiǔ久,,ér而kuàng况yú于rén人hū乎??gù故cóng从shì事yú于dào道zhě者,,tóng同yú于dào道;;dé德zhě者,,tóng同yú于dé德;;shī失zhě者,,tóng同yú于shī失。。tóng同yú于dào道zhě?,者,dào道yì亦lè乐dé得zhī之;;tóng同yú于dé德zhě者,,dé德yì亦lè乐dé得zhī之;;tóng同yú于shī失zhě者,,shī失yú亦lè乐dé得zhī之。。xìn信bù不zú足yān焉,,yǒu有bú不xìn信yān焉。。
译文
不言政令少扰民是合乎自然的,所以再大的狂风也刮不过一个早上,再大的暴雨也下不了一整天。谁制造的狂风暴雨呢?是天地。兴风起雨尚且不能持久,何况人呢?所以从事于道的,就同于道;从事于德的,就同于德;失道失德的,行为就是暴戾恣肆。凡是同于道的人,道也会乐于得到他;凡是同于德的人,德也乐于得到他;凡是同于失道失德的,就会得到失道失德的后果。统治者的诚信不足,人民自然不会相信他。
评析
本章从“少说话合乎自然”这一论点出发,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即一个人的内心修养、行为方式与他的外在境遇是相应的,他对自然之道领悟到什么程度,自然之道就会给他什么程度的回报。这是因为,只有道是唯一的自然者,整个世界都是道的自然。所以,合于道的人,就会得到道的回报;不合于道的人,则不会得到道的回报。
“希言自然。”“希言”即平常较少用的名言。再进一步说,便是不施加政令。什么是“自然”呢?“自然”一词,不是指自然科学的“自然”,而是哲学的名辞,可以解释为“原来如此”。因此,“希言自然”的意思也不是“很少说到自然科学的理论”,它所说的是治理事物,制定法律法规,要顺其自然。对于治国者而言,少发号施令是合乎自然之道的。在这一章里,老子论述治国者少发号施令的重大意义,并通过自然界的变化来说明问题。
“故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飘风”即飓风,又称台风。飘风虽然可怕,但它不会整日不停地吹。不管飘风强大到什么程度,到了中午,都会减弱缓慢一点。所以说,任何飘风都不是终朝不变的。骤雨,指的是夏热季节的大雷雨,大概一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所以说,夏天的大雷雨,只会下一阵,不会下一整天的。在这里,老子把自然现象的因果律,用比喻来反复说明,告诉我们世间一切事物都处在无常变化之中,我们不能把握住它,也无须去把握它。只有一样东西是超越现实的,那就是自然。
“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天地”指的是整个世界。“不能久”与前面的“不终朝”、“不终日”相联系,意指不能漫无边际、持续不断。在我们眼里,天地是神秘莫测的,而且还蕴含着巨大的力量。即便如此,天地也还要遵循自然的道德规律。天地的巨大都无力对抗自然,更何况在天地面前显得更加渺小的人类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管是道家还是儒家,他们都认为,整个世界是有始有终的,既有开天辟地的时候,也有天翻地覆、终归结束的时候。天地尚且不能长久,人生更不能希求长久的永存了。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意为契合一致,融为一体。这几句话从字面上来看,好像是自说自话,实则不然,这里老子阐明了人事物理的同类相从的道理。一个喜欢讲道的人,自然喜欢与讲道的人结合在一起,这就是“道者同于道”:换句话说,如果为了道德而努力修养自己,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在道德上日日都有进步了。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得,获得,接纳,这里可以理解为“同在”。不管是修道还是行道,人的思想意识必须要与大道相一致,你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东西,也一定会失去应该失去的东西。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得到,不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抛弃。乐于得必乐于失,有失才能有得。得与失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人类一定要正视自己的力量,一定要使自己的实践活动符合自然规律,不要做出过激行为,否则绝对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求道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实现的,一切形式的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的。人们要想求证大道,不但要有诚心,还要有坚持不懈的恒心。行道亦是如此。自然现象容易发生改变,人的活动更容易发生改变。在这个世界上,任何现象都很难长时间持续不变,只有事物的本质才是永恒不变的。然而,人要想透过现象去抓住事物的本质,也绝非易事。如果一个人透过现象看到了事物的本质,那么这个人就是得到了道。如果一个人观察现象时不能抓住本质,但他的认识水平已接近于事物本质的道了,那么这个人就是得到了德。如果一个人既无法看到道,又无法看到德,那么这种情况就称作“失”,而这个人就不得不与失处在同一个层次了。要想达到道或是德的境界,人们就得坚持不懈地去追求道。也就是说,求道是实现道和德的先决条件。如果人们不去追求道,不去追求事物的本质,那么就只能一直处在事物本质以外的范畴“失”之中了。
因此,我们只有不违背自然规律,使自己的行为合乎道和德,才能从中获得无限的益处;否则,我们不但得不到任何益处,而且还会为大道大德所抛弃。不遵循大道和大德,必然会遭受惩罚。人不同于动物,具有主观能动性。当主观能动性支配下的人的行为合乎自然规律时,人们就会从自然中得到益处;当主观能动性支配下的人的行为不合乎自然规律时,人们就会遭受自然的惩罚。很多事例都证明了这一点,比如人们贪图小惠小利,对森林乱砍滥伐,最后导致泥石流滑坡,轻则毁坏庄稼,重则造成人员的死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总之,违背大道大德就等于自我毁灭。
“希言自然。”“希言”即平常较少用的名言。再进一步说,便是不施加政令。什么是“自然”呢?“自然”一词,不是指自然科学的“自然”,而是哲学的名辞,可以解释为“原来如此”。因此,“希言自然”的意思也不是“很少说到自然科学的理论”,它所说的是治理事物,制定法律法规,要顺其自然。对于治国者而言,少发号施令是合乎自然之道的。在这一章里,老子论述治国者少发号施令的重大意义,并通过自然界的变化来说明问题。
“故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飘风”即飓风,又称台风。飘风虽然可怕,但它不会整日不停地吹。不管飘风强大到什么程度,到了中午,都会减弱缓慢一点。所以说,任何飘风都不是终朝不变的。骤雨,指的是夏热季节的大雷雨,大概一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所以说,夏天的大雷雨,只会下一阵,不会下一整天的。在这里,老子把自然现象的因果律,用比喻来反复说明,告诉我们世间一切事物都处在无常变化之中,我们不能把握住它,也无须去把握它。只有一样东西是超越现实的,那就是自然。
“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天地”指的是整个世界。“不能久”与前面的“不终朝”、“不终日”相联系,意指不能漫无边际、持续不断。在我们眼里,天地是神秘莫测的,而且还蕴含着巨大的力量。即便如此,天地也还要遵循自然的道德规律。天地的巨大都无力对抗自然,更何况在天地面前显得更加渺小的人类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管是道家还是儒家,他们都认为,整个世界是有始有终的,既有开天辟地的时候,也有天翻地覆、终归结束的时候。天地尚且不能长久,人生更不能希求长久的永存了。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意为契合一致,融为一体。这几句话从字面上来看,好像是自说自话,实则不然,这里老子阐明了人事物理的同类相从的道理。一个喜欢讲道的人,自然喜欢与讲道的人结合在一起,这就是“道者同于道”:换句话说,如果为了道德而努力修养自己,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在道德上日日都有进步了。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得,获得,接纳,这里可以理解为“同在”。不管是修道还是行道,人的思想意识必须要与大道相一致,你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东西,也一定会失去应该失去的东西。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得到,不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抛弃。乐于得必乐于失,有失才能有得。得与失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人类一定要正视自己的力量,一定要使自己的实践活动符合自然规律,不要做出过激行为,否则绝对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求道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实现的,一切形式的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的。人们要想求证大道,不但要有诚心,还要有坚持不懈的恒心。行道亦是如此。自然现象容易发生改变,人的活动更容易发生改变。在这个世界上,任何现象都很难长时间持续不变,只有事物的本质才是永恒不变的。然而,人要想透过现象去抓住事物的本质,也绝非易事。如果一个人透过现象看到了事物的本质,那么这个人就是得到了道。如果一个人观察现象时不能抓住本质,但他的认识水平已接近于事物本质的道了,那么这个人就是得到了德。如果一个人既无法看到道,又无法看到德,那么这种情况就称作“失”,而这个人就不得不与失处在同一个层次了。要想达到道或是德的境界,人们就得坚持不懈地去追求道。也就是说,求道是实现道和德的先决条件。如果人们不去追求道,不去追求事物的本质,那么就只能一直处在事物本质以外的范畴“失”之中了。
因此,我们只有不违背自然规律,使自己的行为合乎道和德,才能从中获得无限的益处;否则,我们不但得不到任何益处,而且还会为大道大德所抛弃。不遵循大道和大德,必然会遭受惩罚。人不同于动物,具有主观能动性。当主观能动性支配下的人的行为合乎自然规律时,人们就会从自然中得到益处;当主观能动性支配下的人的行为不合乎自然规律时,人们就会遭受自然的惩罚。很多事例都证明了这一点,比如人们贪图小惠小利,对森林乱砍滥伐,最后导致泥石流滑坡,轻则毁坏庄稼,重则造成人员的死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总之,违背大道大德就等于自我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