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校释》第十六章 第十四章· 老子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 谦之案:范本“夷”作“几”。范应元曰:“‘几’字,孙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几者幽而无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为后人所改,古本亦作“几”。作“几”是也,且与易义相合。易系言“极深研几”,言“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郑康成注:“几,微也。”与傅云正合。马叙伦谓草书“几”字似草书“夷”字,音复相近,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释文:“‘搏’音博,简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误作“博”。易顺鼎曰:“‘搏’乃‘抟’之误。抟即淮南俶真‘抟垸刚柔’之‘抟’。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手团曰抟。’是也。易干凿度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北游篇‘抟之而不得’,盖本此文,亦作‘抟’。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当作‘揗’。说文:‘揗,摩也。’礼记内则‘循其首’,亦借‘循’为‘揗’。此作‘抟’者,亦借为‘揗’。”谦之案:易、马之说是也。淮南子原道训:“是故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无形而有形生焉,无声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于无,实出于虚。”此节正用老子本文。易干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训皆以“循之不得”与“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作“循”。“循”为“揗”假。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注:“谓摩顺也。”说文:“揗,摩也,从手,盾声。”朱骏声曰:“今抚揗字,以循为之。”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抚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谦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同。又庆阳、磻溪二本作“故复混而为一”,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作“混然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谦之案:各本“在”并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范并作“皦”,敦煌丙本作“皎”。毕沅曰:“皦或作曒,从日者非也。”案毕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绳绳兮”。
谦之案:傅、范本同。又辅行记引“名”下有“焉”字,引“复归于无”无“物”字。
武内义雄曰:按释文唯出一“绳”字,谓“河上本作绳”,其意不可能解。卢文弨考证谓“当是作绳绳”,王本既作“绳绳”,则河上本作“绳绳”,亦无以异于王本。旧钞河上本“绳绳”下有“兮”字,陆注本似脱去末一“兮”字。然则此条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无耳。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罗振玉曰:敦煌丙本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董思靖各本均作“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按作‘无象之象’义胜。‘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证一也。上句既云‘无物’,此不宜又云‘无物’,以致复沓,其证二也。”今案:韩非解老篇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像之像。”其证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谓忽恍。
谦之案:“忽恍”二字,与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怳”字,陆希声、黄茂材、陈景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与‘仿佛’同谊。”蒋锡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双声叠字皆可通用。盖双声叠字以声为主,苟声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为韵耳。”
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伦诸本均无。广明本、室町本两句互易,文选头陀寺碑文同。吴云曰:“‘其后’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语倒转。”
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严可均曰:“以语今之有”,各本作“御”。
谦之案:素问气交变大论第六十九曰:“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老子此章,盖即善于言气者也。而“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则是言古而有验于今。执古语今,可见柱下史乃善用历史之术者。
刘师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为“或”,“或”即古之“域”字。诗商颂烈祖“奄有九有”,毛传:“九域,九州也。”又“正域彼四方”,毛传:“域,有也。”国语楚语“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韦注:“有,域也。”此文“有”字,与“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犹言御今之天下国家也。礼记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与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严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 谦之案:诸河上本、广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吴云曰:“以知”,傅本作“能知”,与此石同。
谦之案:傅本与经幢不同,吴误校。
严可均曰:“是谓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纪”,审观王弼注亦是“已”字。
谦之案:作“纪”是也。“已”字无义。小尔雅广言:“纪,基也。”“纪”即借为“基”,“道纪”即“道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夷、希、微、诘、一、昧、物韵(脂部,昧音密),状、象、恍韵(阳部,恍,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始、纪韵(之部)。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一部谐声表与夷、希、微三字均属脂部。首,幽部,后,侯部,幽、侯合韵。姚文田:夷、希、微韵(五齐平声),诘、一韵(四◆入声),昧、物韵(二月入声),状、象、恍韵(十六庚去声),首、后、道、有韵(十四○上声),始、纪韵(四之上声)。“后”字与“侯”通谐,“有”从之转入。邓廷桢同,惟未及首、后、道、有。诘,吉声,诘、一,至部之入声也。奚侗:夷、希、微韵,诘、一、昧、物韵,首、后、道、有、始、纪韵。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乃疑“‘后’古无与‘首’为韵者,老子‘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乃散文,非韵也”(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则亦不知幽、侯合韵,而老子哲学诗之真面目竟熟视而无◆矣。孔广森诗声类八脂类曰:“在古本无去入之别。”其可旁证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声,当与未部并收。老子赞玄篇‘复归于无物’,与‘昧’协。”邓廷桢曰:“昧、物为韵,从未从勿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声同义近,故字亦连文。司马相如传‘曶爽暗昧’,韦昭读‘曶’为梅愦切,皆可为未声、勿声同部之证。”
右景龙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实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题“赞玄第十四”,王本题“十四章”,范本题“视之不见章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