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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集注》第三章 导论· 落花散人

《老子》这本书,已经流传了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历史上对它的解释可以说的汗牛充栋。仅仅这个现象就说明这是一本“有趣”的书。

  但本文力图从一个崭新的角度,即结合政治学的角度重新认识这部古老的作品。作者对于这个挑战当然是有充分的认识。但作者同时也知道,非如此不能系统地理解古代哲学家的风采。  而这么做的收获同时也是丰富的。

  至少我们可以知道《老子》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它所集中讨论的主题是什么。

  ◆对于中国古典哲学的认识。  ◆对于该书在哲学史的地位的认识。

  ◆关于一般政治原则的教益。这甚至对于当前的政治实践也是有启迪作用的。

  在我们集中注意力于《老子》之前,先介绍一下中国古典哲学的一般情况是有好处的。因为这毕竟是一个“冷门”的领域。

  首先需要驳斥一种“意见”,按照这种意见,似乎中国的古典哲学思想并不是十分“清晰”的;相反,它似乎只是在描述一种模糊的意象,所以这种类型的哲学最后没有产生例如牛顿或者是莱布尼兹这样的物理学和数学。而在所有这些不明确的哲学中,《老子》似乎又胜过了其他的流派,如法、墨、儒等等。  对于这种看法,有必要指出,第一,现代的自然科学,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已经超越了狭隘的经典力学;而现代数学的发展,甚至就存在所谓“模糊数学”这样一个分支,那么是否能说这些科学都是不清晰、不确定、不明确,或者是不严密了呢?第二,笼统认为中国古典哲学不够“清晰”,其实恰恰证明了持这种观点的人对于中国哲学缺乏了解。  其次,在比较系统地理解《老子》之前,对于中国古典哲学的背景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对中国古典哲学的研究,当然不能让位给没有条件的接受和鼓吹。

  总之,科学地分析某一个学派和成为某一个学派的信徒是完全的两回事。  如果没有特别争论的话,所谓“中国古典哲学”不外包含法、释、道、墨、儒五个“主干”流派——其它的小流派过分陷溺于个别分支,与主流研究的对象不是同一个层次,可以暂时不加理睬;另外还有一些理论派别完全可以归到这五个派别中,因此也可以暂时放在一边。

  那么如何认识和把握它们的特点呢?为了比较圆满地解释这个问题,肯定需要写上厚厚的几本书来加以论证。但是还好,这里不准备作这个工作。不过这里可以打一个比方,应该能够从感性上对理解这个问题有所帮助。

  例如一个人要打另一个人的耳光,不同的学派主张不同的方法。  法家的作法是:扑上前去,干干脆脆地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释家的作法是:口中念念有词,“四大皆空,人生是苦”——认命了吧!  道家的作法是:“好啊!好啊!‘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

  你以为你打了我,其实不如说是我用脸打了你的手。我打了你,而你还不知道真实情况。可笑啊,可笑!可怜啊,可怜!……”

  墨家的作法是:“畜生!不准胡闹!怎么什么道理都不懂?大哥打了你,完全是为了你好,为了大家好!怎么一点义气都不讲!”

  而儒家的作法比较特别一点。孔子历来强调要“身体力行”。所以他轻轻地拍打自己的厚脸,一边打,一边唱:“约束自己啊,回到礼的约束,这就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啊。如果有一天大家都作到了,天下就安宁啦!”所以儒家认为每个人都要这么拍打拍打自己。当然,有的时候,由于人们没有掌握好孔子的莫名其妙的“权”,就这么自己把自己给打死的也不少。所以孔子认为,一流的猛兽不是如法家那样四处猎食的猛兽。最好的肉食者是:只要哼一声,弱小的动物就自己举着盘子,带着作料,跑道主人面前等待被吃——当然,如果被食者能够提前刷洗好身体就更好了,这可以免去主人患消化系统疾病。  根据以上表现,可以看到,真正自己动手打人的只有法家一家;而释、道、儒、墨并不需要亲手打人。这样就可以看出这些流派因此可以分为两个大的类,一类是实际负责操作的,如法家;另一类则负责作解释、安抚的工作,就是所谓的“意识形态”。虽然维护统治的目的相同,但其中的奥妙则完全不一样。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大概地说:

  ◆

  法家的研究重点在于“实际”的操作。就是说,统治本身也并不完全是欺骗。特别是当战争爆发时,统治的素质如何,立刻就见分晓了。统治作为一个“综合平衡体系”,至少需要从制度的设立、法制的建立、官吏的培养和任用、处理包括战争在内的紧急事件等等方面的内容。这些“琐屑”的“细”事,其实只有法家来处理的。例如作为地方行政官员,应该对农业的生产技术有些了解,而这些事情在孔子看来,是“小人”才做的。

  ◆佛教比较特别,因为它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佛教认为“四大皆空”,“生即是苦”等等。等于是说有些人注定要倒霉,而另外有些人则相反。等等。

  ◆而道教或道家则从“相对”的观点,认为佛教所说的“苦”就是“乐”。当然作为“意识形态”的道教或道家思想,与这里所要谈的《老子》存在根本的区别。  ◆

  墨派认为通过建立纯粹“个人”性质的组织,就可以形成统治。

  墨派的主张当然不错。但显然,在墨派的基础上无法建立大的国家。

  因为墨派与制度不相容的。制度的建立同时就是集团的解体。对于制度而言,不存在集团的概念。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级别的差别只存在于制度本身之中。制度不会承认集团的等级和权威。尽管制度和集团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相安无事,但二者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制度是唯一的集团,它摧毁了与它并列、不肯加入它的体系的其他集团。

  ◆

  儒家的情况的确有些不同。儒学主张“正人先正己”,认为应该自己遵守礼法,然后再要求别人这么做。而且往往是高级别的“礼”,如父、夫、君,要求级别低的“礼”,如子、妻、臣。而且特别要求低级别的“自律”。即尽量作出服从的样子来。庄子感到儒家这么做非常“恶心”,就象给君王舔痔疮一样。当然,现实比想象更加恶心——尽管庄子以想象力著称。秦始皇终于按奈不住,一下子埋了很多这样的“人才”。  当然,以上都是非常概括地说的。主要是从其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方式和其所作的“贡献”而言。

  在这样的理论体系中间,《老子》占据了一个十分特殊的位置。

  可以说,它是中国古典哲学这个大体系的基础。特别是这部书为中国的道德学说廓定了一个相当确定的框架。而后来中国古典哲学,特别是有关道德的学说,不论是道、墨还是儒,并没有超越这个框架。

  具有重要意义的“突破”主要有两次,而且都是外来思想所引起的。  一次是汉、晋时开始传人中国的佛教;另一次则是本世纪初的马克思主义。

  这两个对中国思想发生重大影响的外来思想,其共同点在于它们的世界观都是所谓的“辩证法”的——而这与老子的方法又完全一致。

  这两次外来思想又无一不经过了中国的“本地化”之后才真正被中国人所接受。甚至也可以说,佛教是准道教,而马克思主义是准墨家。如果人们对于这个观点还感到非常难以接受,那么这里只是希望人们将这四种理论两两对照,应该能够发现很多共同的地方。

  例如道、佛,在《红楼梦》里就已经双双出现了;而墨派与马克思主义呢?当然不能说墨派是什么中国古代的“马克思主义”。但我们如果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墨派的许多主张和作法是非常类似马克思主义的:  1。墨派主张“兼爱”,主张“以天下为公”;

  2。墨派主张以暴力实现他们的理想;

  3。墨派有极为严密的秘密组织,在组织内部实行严格的集中制度,墨派甚至在组织内过“共产主义”的生活等等。

  当然人们完全可以不屑一顾地反驳,说什么墨派是“小生产者”的代表等等。但这样说就等于是指责墨子没有在2000多年前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了。

  人们并不了解墨派,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个非常“私有化”,甚至政权本身都是私人财产的时代,会出现例如墨子这样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的确,儒家提倡“仁”,推行“礼”,但就儒生来说,无非是想得到统治阶级的认同,“往上爬”而已;道家明确将个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只不过他们所认为个人的利益与儒家的不同罢了。这里只有墨派毫不犹豫将“义”放在自己理论和实践的首位。无论如何,这个“义”不是直接为自己利益服务的。  如果这种说法是成立的,那么为了完成老子的体系,准儒家的体系的出现就将成为下一个事情了。虽然现代的所谓“新儒学”完全走错了方向。因为无论是佛教,还是马克思主义,都是在完全不知道道、墨的情况下,自由发展起来。只是在它们完全发展起来之后,人们才发现它们居然是如此相象。

  可见所谓的“中国式”的思维方式的确是客观存在的。它潜移默化地存在于国人的潜意识之中。只有通过对哲学的学习和研究之后才可能被意识到,被超越。而通过对中国古典哲学的批判式的研究的目的,就在于弄清楚民族思维形式的来龙去脉,为民族精神的进步作出贡献。

  可以说,《老子》一书正是处于这个伟大的民族精神进程发展的源头。这也是为什么对于中国古典哲学的一切研究都要从《老子》开始的原因。

  说《老子》是中国古典哲学的起源,当然会遭到一些人的反驳。

  他们认为老子在时间上在孔子之后;或者否认存在老子其人,就象有人否认耶稣基督的历史存在一样。  对于《老子》和老子的这些“渺小的敌人”来说,仿佛时间的先后就确定了对方的全部的辱和自己的全部的荣。然而不论时间先后,《老子》一书已经从理论上奠定了中国古典哲学,特别是所谓“道德哲学”的基础。不论孔子在老子的前、后,或同时,孔子的体系根本就是老子的一个分支的充分发展而已。同样的事情庄子和墨子也做了,而且一点也不比孔子差。  认为孔子早于老子的全部内在秘密,不过在于否认孔子曾“师于老子”这个理论上的渊源罢了。我们看到,这种说法其实只是在宋、明之后才开始“引人注目”,并“广泛流传”的;而比较早的历史记录,无一不是将老子放在孔子的前面。甚至以儒学“正统”自居的韩愈也没有想过要否认这个事实。可是儒学的“后裔”仍然试图抹杀历史。他们所提的论据,没有一个能够站得很稳。而且几乎没有一个论据不曾受到有力的驳斥。  对于那些否认老子确有其人的观点,显然与那些认为孔先老后的观点是直接矛盾的。与上面的情况相仿,比较早的说法,如《史记》等,与这些完全互相矛盾的说法不同。在这里,实在没有必要再继续在这个问题上喋喋不休——总之,胡适“考据癖”式的人物并不会因此而改写历史。

  本文并不准备将精力放在历史的考证方面来,作者认为这个方面的工作已经被其他的学者做了,而且做的接近完美,“几于道”。本文的任务在于理论的考证。也就是说,将通过对《老子》的研究,试图把握中国古典哲学的发展脉搏,了解什么才是所谓的中国式的思维方式。这个工作在以前并没有被提到哲学工作的首要地位来做。

  这就是说,中国古典哲学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有机体系,有其自己的特殊命运。特别是我们将通过对《老子》的分析研究可以进一步证明这一点。

  与西方古代哲学,古希腊哲学和古罗马哲学不同,中国古典哲学从一开始就不仅有相同的研究对象,而且在内部结构上存在着有机联系。而且这种联系不是潜在的、被后来的研究所发现;这种联系从一开始就被意识到了,而且明确的表达出来。与老子相比,法、道、墨、儒各个大的流派其实都是《老子》的哲学遗嘱的发挥和完成。

  另一方面,除了法家的理论之外,道、墨、儒在先秦之后、民国之前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当然,在这个伟大的精神进军中,还有佛教的加盟。

  道家的发展:汉、晋时期的玄学。兴起于唐王朝,而兴盛于明朝的道教。

  儒家的发展:人们甚至存在将中国古典哲学的历史“简化”为儒学的历史的错误倾向。在这里,对于儒学的发展反而不必多说了。

  墨家的发展:应该说,自汉朝之后,墨家的活动就趋于消失了。这是中国哲学史的悲哀,但却是历代统治者的福音。因为墨家信徒过于服从组织的形式,拒绝接受国家的权威。但如果看到,在明朝后期,即所谓中国的微弱的思想启蒙运动时期,很多思想家不仅从传统的老庄的立场上反对儒家学说,而且也对先秦时期的墨家理论再次产生了注意的话,就要说,墨子并没有被人们忘记,其实它也很难被忘记。每当国家建筑趋于瓦解的时候,墨子式的言论及其实践,就会摆脱幽灵式的存在而变得现实起来。

  当然,有关法家的情况,应该再更加详细的讨论。毛泽东曾说过,历代有作为的人物都是法家。然而后来的法家在理论方面是不是有突破韩非的地方呢?或许的确存在,但由于人们长期将注意力集中在所谓“道德”理论方面,所以对这个问题注意得不是十分全面。  而我们综观这几乎长达2500年的思想历史的话,会再一次发现,河的尽头闪光的正是《老子》。对于那些将庄子(例如晋代的学者)、孔子或其他什么人放在这个位置的人来说,全面认识中国古典哲学是困难的。他们尽管在论述某一家的言论时会侃侃而谈,但只要一涉及其他流派,就会立刻陷入激烈的辩论之中。因为他们没有将这些派别放在它们适当的位置,所以即不能很好地认识自己所辩护的派别,也不能很好地理解自己所攻击的派别。

  至于《老子》的主要内容,概括地来说,就是所谓“政治”。老子的理论就是为政治服务的。所以本文也主要从这个思路理解老子,看看究竟老子告诉了我们一些什么与众不同的事情或道理。

  当然,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人们目前还无法接受这个“论断”—

  —仅仅目前是论断,当本文结束之后,就成为结论了——人们更喜欢从更加“抽象”的角度,甚至是逻辑的层次理解老子。对于这种几乎是执着的信仰,我深知,其主观的目的未必是对老子这个在我看来是中国古代第一哲人的贬低,相反,这种信仰认为,越是将老子局限在抽象的层次理解,就越能提高老子的思想的普遍性。

  然而这种观点至今在对于老子的研究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此其一。这种观点居然从《老子》那里读出了“数学”,甚至还有“生物学”等等,其实这对于老子本人来说毫无疑问是一种侮辱。这些研究“自然科学”的“知者”,在老子看来都是他的理论所需要加以“提防”的。老子认为统治越是简单就越好、越是集中就越好。所以没有理由认为老子是在这里谈论“自然科学”!总之,对于老子而言,建立统治比什么都重要,其他的事情“可以不谈”。“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此其二。

  老子的生活年代,从《老子》一书中不能准确地确定。因为老子似乎没有提到什么“先人”。这就更加显示出其人的“大宗师”的气度了。诚所谓“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例如孔子就说“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而老子只有“道”。

  虽然如此,老子大致的生活年代一般还是能够确定的。正是在这样的年代,旧的统治形式过时了,而新的、适合需要的体系又没有随之得到确立。一切还都处于摸索的状态。不仅在实践上是这样,在理论上也是这样。

  所以老子正是处于这样一个承前启后的时代,作为一个承前启后的哲学家(或用他的话说,是“圣人”,以区别于“智者”),其理论也是历史的、承前启后的。

  从这个最一般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将老子之前的政治统治和老子认为今后应该加以确立的统治形式区分为“道”与“德”。老子一方面研究、演绎了以前时代的统治原则,并根据未来统治的需要,论述了统治所应具备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