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权
罢免权读音为 bà miǎn quán。意思是:1.选民或选民单位依法撤销他们所选出的代表的职务或资格的权利。2.政府机关或组织依法撤销其任命的人员职务的权利。
繁体罷免權
拼音bà miǎn quán
注音ㄅㄚˋ ㄇㄧㄢˇ ㄑㄨㄢˊ
词语解释
- [right of recall]
- 选民或选民单位依法撤销他们所选出的代表的职务或资格的权利
- 政府机关或组织依法撤销其任命的人员职务的权利
网络解释
- 罢免权
- 1.选民或选民单位依法撤销他们所选出的人员职务的权利。
- 2.政府机关或组织依法撤销其任命的人员职务的权利。
- 3.罢免权对于普通公民来讲,只是“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