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駮
封駮读音为 fēng bó。意思是:亦作“封驳”。 封还并对诏敕之不当者加以驳正。此制 汉 时已有,但无专职掌管。如 西汉 哀帝 益封 董贤,丞相 王嘉“封还詔书,因奏封事”,见《汉书·王嘉传》。东汉 明帝 时,锺离意 为尚书仆射,亦“独敢諫争,数封还詔书”,见《后汉书·锺离意传》。至 唐 始由门下省掌管,对有失宜诏敕可以封还,有错误者则由给事中驳正。五代 废。宋 太宗 时复 唐 旧制。明 罢门下省长官,诏敕有不便者,由六科给事中驳正。清 代给事中与御史职掌合并,此制遂废。唐 白居易《郑覃可给事中制》:“给事中之职,凡制敕有不便於时者,得封
拼音fēng bó
注音
词语解释
- 亦作“封驳”。